蛤蚧定喘丸()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朱红色的大蜜丸;味苦、微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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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蛤蚧定喘丸 |
通用名称 | 蛤蚧定喘丸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乙醇、蜂蜜、糊精、食醋。 |
性状 | 本品为朱红色的大蜜丸;味苦、微甜。 |
功效与作用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 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57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