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0.27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417
生产厂家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灵芝胶囊()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色的栓剂。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图文详情

灵芝胶囊()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灵芝胶囊
通用名称 灵芝胶囊
商品名/品牌
主要成份 对乙酰氨基酚、体外培育牛黄、南板蓝根浸膏粉。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乙醇。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栓剂。
功效与作用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 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417
生产企业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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