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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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玻璃酸钠滴眼液 |
通用名称 | 玻璃酸钠滴眼液 |
商品名/品牌 | 尖峰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禁忌 | 详见说明书 |
注意事项 | (1)、除个别患者可出现—过性眼压升高外,无其他不良反应。 (2)、本品使用前须先和室温平衡,使用中勿与含新洁尔灭的药物接触。眼内不能注入过量的本品。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后房手术时,禁止大量使用本品。 (3)、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4)、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贮藏 | 遮光、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 |
有效期 | 24个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50 |
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