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乳膏(太平)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玻。)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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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酮康唑乳膏 |
通用名称 | 酮康唑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太平 |
主要成份 |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脂、防腐剂(羟苯乙脂)。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玻。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 |
副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18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44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