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复方川贝精片(大康)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药品名称 | 复方川贝精片 |
| 通用名称 | 复方川贝精片 |
| 商品名/品牌 | 大康 |
| 主要成份 | 川贝母、麻黄、陈皮、法半夏、桔梗、远志、五味子、甘草浸膏。辅料为:蔗糖、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阿拉伯胶、明胶、二甲硅油、川蜡。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
| 功效与作用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贮藏 | 密封。 |
| 有效期 | 24 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75 |
| 生产企业 | 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