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感解毒颗粒(四药)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风热感冒。)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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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抗感解毒颗粒 |
通用名称 | 抗感解毒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四药 |
主要成份 | 葛根、金银花、黄芩、连翘、大青叶、贯众、板蓝根、菊花、白芷、茵陈。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风热感冒。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重症,一日46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风寒感冒者禁服;糖尿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133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