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咪替丁片(特一)属于胃溃疡非处方药,由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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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西咪替丁片 |
通用名称 | 西咪替丁片 |
商品名/品牌 | 特一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
相互作用 | 1.与制酸药伍用,对十二指肠溃疡有缓解疼痛之效,但西咪替丁的吸收可能减少,故一般不提倡。如必须与制酸药合用,两者应至少相隔1小时服。 2.甲氧氯普胺(胃复安)与本品同时服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本品的剂量需适当增加。 3.由于硫糖铝需经胃酸水解后才能发挥作用,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两者合用可能使硫糖铝疗效降低。 4.本品抑制细胞色素P450催化的氧化代谢途径,并能降低肝血流量,故它与其他药物合用时本品可降低另一些药的代谢,致其药理活性或毒性增强。这些药物包括:(1)与苯二氮类药长期伍用,肝内代谢可被抑制,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加重镇静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并可发展为呼吸及循环衰竭。但是其中劳拉西泮、奥沙西泮、替马西泮似乎不受影响。(2)与香豆素类抗凝血药伍用时,凝血酶原时间可进一步延长,因此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并调整抗凝血药用量。(3)与苯妥英钠或其他乙内酰脲类合用,可能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导致苯妥英钠中毒,必须合用时,应在5天后测定苯妥英钠血药浓度以便调整剂量,并注意定期复查周围血象。(4)与普萘洛尔、美托洛尔、甲硝唑伍用时,血药浓度可能增高。(5)与茶碱、咖啡因、氨茶碱等黄嘌呤类药伍用时,肝代谢降低,可导致清除延缓,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发生中毒反应。(6)本品可使维拉帕米(异搏定)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由26.3%±16.8%提高到49.3%±23.6%,由于维拉帕米可发生少见但很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应引起注意。(7)本品可抑制奎尼丁代谢,患者同时服用地高辛和奎尼丁时,不宜再用本品。因为奎尼丁可将地高辛从其结合部位置换出来,结果奎尼丁和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均升高。此时应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8)与其他肝内代谢药伍用,如:利多卡因、、三环类抗抑郁药,均应慎用。 5.与阿片类药物合用,有报道在慢性肾衰竭患者身上可产生呼吸抑制、精神混乱、定向力丧失等不良反应。对此类病人应减少阿片类制剂的用量。 6.由于本品使胃液pH值升高,与四环素合用时,可致四环素的溶解速率下降,吸收减少,作用减弱(但本品的肝药酶抑作用却可能增加四环素的血浓度);若与阿司匹林合用,则出现相反的结果,可使阿司匹林的作用增强。 7.与酮康唑合用可干扰后者的吸收,降低其抗真菌活性,但同服一些酸性饮料可避免上述变化。 8.本品与卡托普利合用有可能引起精神症状。 9.由于本品有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相似的肌神经阻断作用,这种作用不被新斯的明所对抗,只能被氯化钙所对抗。因此,与氨基糖甙类合用时可能导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894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