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胶囊(强列)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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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感冒灵胶囊 |
通用名称 | 感冒灵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强列 |
主要成份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6.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 运动员慎用。 1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14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