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口服液(强身)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橙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温肾壮阳,生精养血,补髓健骨。用于阳萎滑精,胃寒无力,血虚眩晕,腰膝痿软,虚寒血崩。)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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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鹿茸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鹿茸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强身 |
主要成份 | 鹿茸。辅料为枸橼酸钠、香精、(香精是由人工合成的模仿水果和天然香料气味的浓缩芳香油。它是一种人造香料。多用于制造食品,化妆品和卷烟等。)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功效与作用 | 温肾壮阳,生精养血,补髓健骨。用于阳萎滑精,胃寒无力,血虚眩晕,腰膝痿软,虚寒血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详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321 |
生产企业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