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华青)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通用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华青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支含硝酸咪康唑0.4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16-18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硬脂酸、三乙醇胺、甘油、羟苯乙酯、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功效与作用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
用法用量 |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等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强此类药物的作用,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对患者应严密观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2.本品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增高,并可能使肾毒性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当两药合用时,应对环孢素的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3.利福平可增强本品的代谢,增加肝脏毒性,合用时可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导致治疗失败。与异烟肼合用时亦可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故应谨慎合用上述药物。 4.苯妥英钠与本品合用可引起两种药物代谢的改变,并使本品的达峰时间延迟,两药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其反应。 5.本品与降糖药合用时,可由于抑制后者的代谢而致严重低血糖症。 6.本品与西沙必利合用属禁忌,因合用时抑制细胞色素P-450代谢通道,可导致心律紊乱。 7.本品若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合用也有发生心律失常的危险,故也应避免。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240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