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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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
通用名称 |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
商品名/品牌 | 福星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分: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分曾有过敏记录的病人。 |
注意事项 | 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 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每天施行最大潮气量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毒症的病人亦宜慎用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法(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血钾过低症,若病人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转剧,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本品通常不应与心得安等非选择性β- 受体阻断药物一同服用。本品并不禁用于正进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病人。 |
贮藏 | 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84 |
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