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上清丸(中新)属于眼科非处方药,由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丸剂。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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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明目上清丸 |
通用名称 | 明目上清丸 |
商品名/品牌 | 中新 |
主要成份 |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 |
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353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