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辉克)属于气管炎非处方药,由安徽辉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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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辉克 |
主要成份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功效与作用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 5ml,三至四岁一次 7.5ml;五至七岁一次 10ml;一日 3~4 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 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15 |
生产企业 | 安徽辉克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