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草颗粒(宜宾)属于月经不调非处方药,由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颗粒剂。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益母草颗粒 |
通用名称 | 益母草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宜宾 |
主要成份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功效与作用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孕妇禁用。 2. 忌食生冷食物。 3. 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 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84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