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归苦参丸(东方龙)属于痤疮非处方药,由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当归苦参丸 |
通用名称 | 当归苦参丸 |
商品名/品牌 | 东方龙 |
主要成份 | 当归、苦参。辅料为蜂蜜、玉米朊。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48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49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