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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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头孢克洛胶囊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海克洛 |
主要成份 | 头孢克洛。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 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 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
禁忌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头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确定病人以前是否对头孢克洛或其它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它药物过敏。如果本品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要加以注意,因为文献清楚地报道在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存在交叉过敏反应。 如果发生对头孢克洛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如果有必要,应采用急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注射抗组胺剂及肾上腺素、气管插管等。 对于以往有某种类型过敏(尤其对药物)的病人,应慎用抗生素(包括头孢克洛)。 2.存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要慎用头孢克洛,因为头孢克洛在无尿症病人体内的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于中度至重度肾功能受损病人,剂量通常可不变。但在这种情况下应用头孢克洛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和实验室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7 |
生产企业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