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金片(青岛国风)属于咽喉非处方药,由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苦、微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清热利咽,消肿止痛。主治急性咽炎,症见:咽痛,红肿,或干燥灼热,发热,微恶风。)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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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苦金片 |
通用名称 | 苦金片 |
商品名/品牌 | 青岛国风 |
主要成份 | 苦地丁、金银花、黄芩、牛蒡子、桔梗、玄参、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滑石粉、包衣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苦、微甜。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主治急性咽炎,症见:咽痛,红肿,或干燥灼热,发热,微恶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重症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重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腹泻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130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