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嘧啶银乳膏(凯新)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新乡市华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白色乳膏。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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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磺胺嘧啶银乳膏 |
通用名称 | 磺胺嘧啶银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凯新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以乳膏涂敷创面,约1.5mm厚度,也可以混悬剂制成油纱布敷用,l-2天换药1次。 |
副作用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 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药物相互作用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时可增强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合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潜在的毒副作用。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不敏感的相互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最好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 13.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
贮藏 | 密闭,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208 |
生产企业 | 新乡市华信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