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花城)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及温病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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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通用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花城 |
主要成份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及温病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81 |
生产企业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