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齿清胃丸(长春人民)属于口腔非处方药,由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黑色的圆形大蜜丸,味凉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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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唇齿清胃丸 |
通用名称 | 唇齿清胃丸 |
商品名/品牌 | 长春人民 |
主要成份 | 大黄、黄芩、龙胆、黄柏、桅子、知母、升麻、防风、陈皮、白芷、冰片、薄荷脑、地黄、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圆形大蜜丸,味凉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1丸,一日 1~2 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94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