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咖酚散(台城特一)属于贫血非处方药,由广东台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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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阿咖酚散 |
通用名称 | 阿咖酚散 |
商品名/品牌 | 台城特一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包含阿司匹林126毫克,对乙酰氨基酚230毫克,咖啡因3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包。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的有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等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不应与含有本品的同类制剂及其他解热镇痛药同服。 2.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3.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4.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 颠茄类药物同服。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遮光,在干燥处 |
有效期 | 36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30 |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