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丸(逢春)属于腹痛腹泻非处方药,由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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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上清丸 |
通用名称 | 上清丸 |
商品名/品牌 | 逢春 |
主要成份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辅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19 |
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