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咖片(奥星)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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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酚咖片 |
通用名称 | 酚咖片 |
商品名/品牌 | 奥星 |
主要成份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Y-1-7000B白色素、巴西棕榈蜡,异抗坏血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 若症状不缓解,间隔 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一般治疗量不良反应较少,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不宜与含有酒精的饮料,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类(如颠茄)同服,因可造成肝损害。 2.本品不应与氯霉素同服。 3.长期应用本品特别是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4.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19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