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杨酸软膏(马应龙)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黄色软膏。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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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水杨酸软膏 |
通用名称 | 水杨酸软膏 |
商品名/品牌 | 马应龙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水杨酸0.05克,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 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 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室温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309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