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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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利福平胶囊 |
通用名称 | 利福平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通用 |
主要成份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详见说明书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作用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相互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贮藏 | 详见说明书 |
有效期 | 详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268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