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祛风湿膏(琪康)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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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麝香祛风湿膏 |
通用名称 | 麝香祛风湿膏 |
商品名/品牌 | 琪康 |
主要成份 | 人工麝香、血竭、乳香、没药、水杨酸甲酯、桉油、薄荷脑、桂皮油、丁香罗勒油、樟脑、冰片、颠茄浸膏、麝香草脑、盐酸苯海拉明。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功效与作用 |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运动员慎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细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12 |
生产企业 |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