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口服溶液(琦效)属于抗菌消炎非处方药,由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色液体。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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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布洛芬口服溶液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口服溶液 |
商品名/品牌 | 琦效 |
主要成份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毫升)4,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毫升)5,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毫升)8,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92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