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宁口服液(先声)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久咳、痰喘见于痰热证候者,症见咳嗽频作、咯痰色黄、喘促胸闷。)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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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咳喘宁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咳喘宁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先声 |
主要成份 | 麻黄、石膏、苦杏仁、桔梗、百部、罂粟壳、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久咳、痰喘见于痰热证候者,症见咳嗽频作、咯痰色黄、喘促胸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 |
有效期 | 18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967 |
生产企业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