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首安神颗粒(山海丹)属于睡眠障碍非处方药,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具有柠檬香气,甜味、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滋补肝肾,健脾益气,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脾两虚所致的头晕耳鸣,神疲乏力,健忘,失眠多梦,纳差食少。)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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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鹿首安神颗粒 |
通用名称 | 鹿首安神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山海丹 |
主要成份 | 西洋参、山药、莲子、益智仁、山茱萸、鹿衔草、黄芪、茯苓、大枣等22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具有柠檬香气,甜味、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滋补肝肾,健脾益气,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脾两虚所致的头晕耳鸣,神疲乏力,健忘,失眠多梦,纳差食少。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93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