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咖酚散(白云山何济公)属于贫血非处方药,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生产,其性状是:详见说明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月经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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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阿咖酚散 |
通用名称 | 阿咖酚散 |
商品名/品牌 | 白云山何济公 |
主要成份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详见说明书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月经痛。 |
用法用量 | 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2.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3.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颠茄类药物同服。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详见说明书 |
有效期 | 2年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73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