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精补血素口服液(百泉)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暗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呈特有的甜味和肝腥味。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益气补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血亏虚,肝肾不足,贫血,神经衰弱。)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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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肝精补血素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肝精补血素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百泉 |
主要成份 | 党参、枸杞子、肝精膏、枸橼酸铁铵、维生素B1。 |
性状 | 本品为暗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呈特有的甜味和肝腥味。 |
功效与作用 | 益气补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血亏虚,肝肾不足,贫血,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 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禁忌 | 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本品含枸橼酸铁铵、维生素B1。勿与浓茶同服;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1.本品勿与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磷酸盐、鞣酸、浓茶等并用。 2.可减少铁吸收的药物有西咪替丁、四环素类抗生素、去铁胺等。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避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430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