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咖愈敏溶液(娃哈哈)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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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氨咖愈敏溶液 |
通用名称 | 氨咖愈敏溶液 |
商品名/品牌 | 娃哈哈 |
主要成份 | 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0.12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一次7-9毫升,10-12岁一次9-10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部超过4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不能同时服用与该药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 该药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84 |
生产企业 | 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