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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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盐酸乙胺丁醇片 |
通用名称 | 盐酸乙胺丁醇片 |
商品名/品牌 | 锦华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 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 (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 (2)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1.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不良反应; 2.与氢氧化铝同用能减少本品的吸收; 3.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17 |
生产企业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