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八宝眼膏(马应龙)属于眼科非处方药,由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退赤,去翳。用于眼睛红肿痛痒,流泪,沙眼,眼睑红烂。)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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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八宝眼膏 |
通用名称 | 马应龙八宝眼膏 |
商品名/品牌 | 马应龙 |
主要成份 | 煅炉甘石、琥珀、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冰片、硼砂、硇砂。辅料为: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
功效与作用 | 退赤,去翳。用于眼睛红肿痛痒,流泪,沙眼,眼睑红烂。 |
用法用量 | 点入眼睑内,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 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 3.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用药时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5.如与其它眼药同用,应在间隔1小时后方可。 6.药物应用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方可应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 运动员慎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55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