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同安)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通用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同安 |
主要成份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解热镇痛。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详见说明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贮藏 | 详见说明书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811 |
生产企业 | 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