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肺化痰颗粒(神苗)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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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儿清肺化痰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清肺化痰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神苗 |
主要成份 |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794 |
生产企业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