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25mgx12粒x4板/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355
生产厂家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全部规格
图文详情

环孢素软胶囊(丽珠环明)包装主图

环孢素软胶囊(丽珠环明)包装侧面图2

环孢素软胶囊(丽珠环明)包装侧面图3

环孢素软胶囊(丽珠环明)包装侧面图4

环孢素软胶囊(丽珠环明)包装侧面图5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环孢素软胶囊
通用名称 环孢素软胶囊
商品名/品牌 丽珠环明
主要成份 环孢素。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浅黄色至黄色的油状液体。
功效与作用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用法用量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副作用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 3、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相应的治疗,并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用。 4、环孢素还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肝功能异常、肝酶升高、腹泻、腹痛、痤疮、皮疹和头晕等。 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相应的治疗,并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用。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恶性肿瘤史,未控制的高血压,肾功能不全,免疫缺陷,有活动性感染,心肺严重病变,血象低下,有病毒感染(如水痘、带状疱疹等),3个月内接受环磷酰胺等治疗,嗜睡及吸毒,孕妇及哺乳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药对肾毒性大,因此用药前必须测血肌酐及肌酐清除率若干次以明确基础水平。用药开始后应每2周监测肾功能及血肌酐,凡较原基础水平增高30%以上者须减量。减量一个月后如持续上升则须停药。必须等血肌酐恢复到原基础水平或增加10%以内方可继续应用。 2、用药前必须在三种不同时间测血压以了解其基础血压水平。用药后需每日监测。 3、定期查肝、肾功能,血象,电解质。 4、对下述情况者用药宜谨慎随访:年龄高于65岁,已控制的高血压,应用抗癫痫药物,3个月前用过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药物,现用酮(氟)康唑、甲氧啶、红霉素、维拉帕米、地尔硫卓。 5、本药治疗自身免疫病时,一日最大量达到5mg/kg已3个月时而疗效仍不明显,则可停止使用。 6、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留钾利尿药。 7、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等。 8、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9、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于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10、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 11、对诊断的干扰: (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12、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13、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14、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 15、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16、在未进行治疗监测的情况下,应避免在不同商品名或制剂的环孢素之间转换使用。如需更换环孢素产品治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医嘱要求用药,并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清肌酐、血压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17、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接触的地方。 18、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相互作用 1、本品与雌激素、雄激素、西咪替丁、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大环内酯类抗感染药、酮康唑、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等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血浆浓度。因而可能使本品的肝、肾毒性增加。故与上述各药合用时须慎重,应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及本品的血药浓度。 减低环孢素浓度的药物:苯巴比妥、苯妥英、安乃近、利福平、二氧萘青霉素、甲氧苄氨嘧啶以及静脉给药的磺胺异二甲嘧啶等。 2、与吲哚美辛等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合用时,可使发生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增加。 3、用本品时如输注贮存超过10日的库存血或本品与保钾利尿剂、含高钾的药物等合用,可使血钾增高。 4、与肝酶诱导剂合用:由于会诱导肝微粒体的酶而增加本品的代谢。故须调节本品的剂量。 5、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合用。可能会增加引起感染和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危险性,故应谨慎。 6、与洛伐他汀(降血脂药)合用于心脏移植患者,有可能增加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 7、与能引起肾毒性的药合用,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如发生肾功能不全,应减低药品的剂量或停药。 8、与两性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造影剂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9、与维拉帕米和柳氮唑酮合用可增加本药毒性。 10、与抗结核药合用可降低本药的有效血浓度。
贮藏 遮光,密封。
有效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355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相关资讯
药品验真技巧
扫描药品追溯码查询真伪 目前市面上很多药品出厂的时候都会在药品外包装盒印上药品追溯码,如果您想验证药品真伪可以打开手机支付宝(微信不支持查询)对准药品追溯码扫一扫,如果扫描结果显示药品的详细信息,那么药品大概率为正品。如果没有扫描出信息,建议咨询销售商。
扫描条形码进行查询验真 由于不是全部药品外包装盒都有药品追溯码,所以如果药品外包装盒没有药品追溯码,那么可以用支付宝或者微信对准包装盒上的条形码扫一扫,真药会显示药品的相关信息,伪劣药品则不会显示。
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