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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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格列齐特片(Ⅱ) |
通用名称 | 格列齐特片(Ⅱ) |
商品名/品牌 | 东药 |
主要成份 | 化学名: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分子量:C15H21N3O3S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已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用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679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