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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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酚氨咖敏颗粒 |
通用名称 | 酚氨咖敏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康恩贝 |
主要成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0.03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 2.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服用本品时,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加大。 2.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有增强抗凝药的作用。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937 |
生产企业 | 云南康恩贝希陶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