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小孩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对乙酰氨基酚片(吉春)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白色片。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小孩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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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商品名/品牌 | 吉春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小孩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0.6g(l~2片),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1.2g(4片)。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
副作用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
相互作用 |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527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