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11gx9袋/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545
生产厂家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桑菊感冒颗粒(吉春)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图文详情

桑菊感冒颗粒(吉春)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桑菊感冒颗粒
通用名称 桑菊感冒颗粒
商品名/品牌 吉春
主要成份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功效与作用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545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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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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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