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抑火丸()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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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清肺抑火丸 |
通用名称 | 清肺抑火丸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黄芩、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阻肺,咳嗽痰多火热壅盛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体质虚弱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207 |
生产企业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