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50ml/瓶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25
生产厂家
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图文详情

环孢素口服溶液()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环孢素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 环孢素口服溶液
商品名/品牌
主要成份 环孢素。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功效与作用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用法用量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副作用 1、常见有震颤、厌食、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2、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禁忌 1、对环孢素过敏者。 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注意事项 用药剂量过大、时间过长有可逆性肝、肾操作。可能出现血清胆红素、尿酸增高、肝功障碍。用药期间宜监测血象、肝功能、肾功能。1岁以下婴儿及过敏者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相互作用 已见许多药物与本品相互作用报告。下列相互作用是根据大量资料总结而成,并被认为具有临床意义。 ——可增加肾毒性的药物 阿昔洛韦、氨基糖甙抗生素(包括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两性霉素B、环丙沙星、速尿、甘露醇、苯丙氨酸氮芥、甲氧卞氨嘧啶(+磺氨甲基异恶唑)、万古霉素、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双氯酚酸、吲哚美辛、萘普生和舒林酸)。 ---可降低环孢素血药浓度的药物 巴比妥酸盐、酰胺咪嗪、苯妥英钠、新青霉素III、磺胺二甲嘧啶静脉注射剂、利福平、奥曲肽、普罗布考、磺氨甲基异恶唑静脉注射剂。 ---可提高环孢素血药浓度的药物 氯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交沙霉素、普那霉素)、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地尔硫卓、尼卡地平、维拉帕米、甲氧氯普胺、口服避孕药、达那唑、甲泼尼龙(高剂量)、别嘌醇、胺碘酮、胆酸及其衍生物、强力霉素、普罗帕酮。 ----其它相关药物的相互作用 在本品的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效果可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与单独使用本品相比,合用硝苯啶可致齿龈增生率升高。 已发现本品与双氯芬酸合用,可造成后者的生物利用度明显升高,并可导致可逆性肾功能损害。这种升高很可能因双氯芬酸的高首过效应减弱所致。本品与具低首过效应的非甾体类抗炎药(例如乙酰水杨酸)合用时,它们生物利用度的升高通常与联合用药无关。本品可降低地高辛、秋水仙碱、洛伐他汀和泼尼松龙的清除率。这可导致地高辛中毒以及增加洛伐他汀和秋水仙碱对肌肉的潜在毒性(引起肌肉疼痛和无力)、肌炎和横纹肌溶解。 在某些病例中,若必须应用那些与本品具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则应密切配合下列基本措施: ·可增加肾毒性的药物 应密切监测肾功能(特别是血清肌酐)。在肾功能明显受损的事件中,其它药物的剂量应降低,或考虑交替给药治疗。 ·可降低或提高环孢素血药浓度的药物 在器官移植受者中,应经常测定环孢素血浓度,特别是在联合用药的开始和结束时,必要时,对本品剂量进行调整。 在非移植适应症患者中,由于本品的量效关系尚未被确证,故环孢素血浓度的测定并非必须。在本品与可提高环孢素血浓度的药合用的病例中,较频繁地监测肾功能以及密切观察环孢素的副作用,可能较测定环孢素的浓度更为合适。 ·在应用本品期间,发生齿龈增生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硝苯啶。 ·在本品与具高首过效应的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后者应采用较抵的剂量。 若本品与地高辛、秋水仙碱或洛伐他汀合用时,必须仔细地进行临床监测,从而及早发现毒性作用,以便减少剂量或停药。 本品与西柚汁同时服用时,可提高环孢素的生物利用度。
贮藏 遮光、密闭。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25
生产企业 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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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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