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胶囊(康得芬)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陕西康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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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布洛芬胶囊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康得芬 |
主要成份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发热或疼痛持续不退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肾功能不全及消化道溃疡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3.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就医。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同时服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时使用,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还可降低抗高血压药品降压效果; 4.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甲氨蝶呤和口服降糖药的血药浓度,故不宜同服;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85 |
生产企业 | 陕西康皓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