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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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克拉霉素胶囊 |
通用名称 | 克拉霉素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卡瑞斯 |
主要成份 | 克拉霉素。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口服克拉霉素后,某些病例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胃灼热、腹痛或腹泻)头痛和皮疹,转氨酶可能暂升高,它们于中止服药后便可恢复正常。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诊,重者为过敏症。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晕、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禁忌 |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或严重肝功能低下者禁用。某些心脏病(指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及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也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183 |
生产企业 | 林州市光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