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凉茶颗粒()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不规则状粉末;味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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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广东凉茶颗粒 |
通用名称 | 广东凉茶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岗梅根、金樱根、金沙藤、五指柑、火炭母、山芝麻、广金钱草、淡竹叶、布渣叶、木蝴蝶。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不规则状粉末;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接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891 |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