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丸(九阳)属于维生素非处方药,由吉林省九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糖丸,除去糖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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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维生素C丸 |
通用名称 | 维生素C丸 |
商品名/品牌 | 九阳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粒含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白砂糖、明胶、柠檬黄、虫白蜡、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丸,除去糖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丸,一日1次。 |
副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毫克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朴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433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九阳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