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咽丸()属于咽喉非处方药,由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清凉、味甜、酸、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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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清咽丸 |
通用名称 | 清咽丸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寒水石、薄荷、青黛、硼砂(煅)、冰片、桔梗、诃子(去核)、乌梅(去核)、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清凉、味甜、酸、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991 |
生产企业 | 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