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红丸(立效)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或者为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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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橘红丸 |
通用名称 | 橘红丸 |
商品名/品牌 | 立效 |
主要成份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或者为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7.2克,一日2次。大蜜丸: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386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