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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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格列齐特片(Ⅱ) |
通用名称 | 格列齐特片(Ⅱ)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格列齐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胃肠道紊乱,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消化不良、腹泻、便秘现象。 2. 可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3.发生低血糖反应,可适当减少药量。 4.可能出现皮疹、瘙痒症、风疹、斑秋疹。 |
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3.卟啉症患者禁用;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累。 4.应用眯康唑治疗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及肝肾功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用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286 |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